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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 输 合 同
发布时间:2024-01-18 浏览:

编号:             

托运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人:万诚船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所有渔船        或其它所有船舶与乙方所有                     轮或其它租赁经营船舶或乙方委托其他承运人的冷藏集装箱船(以下简称“乙方船舶”)转载冷冻鱿鱼业务,订立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履行。

1、货物和数量:西南大西洋、东南太平洋渔季鱿鱼,以渔船实际需求数量为准。

2、转载渔船:甲方所有鱿钓渔船。

3、合同期间: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按甲方需求和乙方舱位情况确定。

4、通知:甲方应至少提前3天通知乙方准确转载数量、时间和地点。如甲方通知转载数量、时间和地点与实际装载数量、时间和地点有差异,致使乙方产生费用和遭受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的全部费用和损失。

5、运费:             自东南太平洋运费为鱼货毛重每吨           人民币每吨,如支付美金,按照开票当月财务记账汇率折算,数量按大副收据上的毛重计算;乙方可以根据当时渔场情况、国际油价情况及同一渔场普遍的运价调整单船航次运价,与甲方达成合意。运费结算单价以乙方出具的运费发票上的记载为准,运费最终结算数量以目的港卸货时外轮理货单记载为准。

6、转载地点:西南大西洋、东南太平洋,在保证乙方船舶和航行安全和过驳转载作业安全的情况下,乙方的运输船应尽可能靠近甲方所有鱿钓渔船的作业位置,甲方应保证其鱿钓渔船作业位置对乙方船舶、过驳转载作业是安全的。如果在转载期间,因转载作业造成乙方船舶的任何损坏和或船员的人身伤亡,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修理费用、船期和运费损失、船员人身伤亡损害赔偿等,经甲方证明是由于乙方人员的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7、装卸时间和装卸率:按照现场实际情况尽可能快速转载和装卸。

8、通常情况下,甲乙双方在转载时对货物进行点数,由双方代表签字确认,乙方当场出具大副收据给甲方所属过驳渔船,大副收据中要详细注明捕捞船船名、鱿鱼种类、数量、鱼体温度、转载起止时间、舱位等。转载数量以乙方签署的大副收据为准。转载货物时甲方必须将货物码放整齐以便于双方清点,对码放不整齐的货物乙方有权拒收或者进行必要的抽查,除非甲方出具保函表明转载货量以目的港理货数据或集装箱过磅重量为准。乙方有权在大副收据上做数量不知的批注,并对货物数量不承担责任。在一定的天气状况下,如果乙方船舶船长认为过驳点数危及船舶和船员安全,乙方可要求甲方出具保函,承诺转载货物数量以目的港点数或集装箱过磅重量为准,承诺不向乙方提出货物短少的索赔。不论乙方采用自有或租赁经营船舶还是其他承运人的冷藏集装箱船运输,上述保函均有效。

甲乙双方在转载时对货物进行测温,由双方签字确认。如果甲方渔船转载的鱼货冻块温度高于-14℃,乙方有权拒绝接收货物而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甲方要求转载,必须向乙方出具免责保函,乙方对货物到港的质量不负任何责任。如发现鱼货颜色、气味、形状、外包装等异常,乙方有权拒绝转载,如果甲方要求乙方运输,甲方应向乙方出具免责保函,乙方有权在大副收据上相应批注,乙方对货损不承担任何责任。不论乙方采用自有或租赁经营船舶还是其他承运人的冷藏集装箱运输,上述保函均有效。如果因运输甲方上述异常货物导致污染乙方船舱或其他货主的货物,甲方将赔偿乙方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遭受的全部损失、面临的全部索赔和承担的全部责任。

运输船船舱的冷藏温度在-18℃以下。对于接货温度在-12℃到-18℃之间的鱼货,乙方保证交货温度不高于接货温度。如怀疑发生货损,双方应同时派人到目的港现场监卸,或共同委托有检验资格的第三方到现场检验,根据货损情况甲方可向乙方或向货物保险人提出索赔。

甲方所有各鱿钓渔船生产的鱿鱼卸至乙方运输船后,运输船需使用隔离网将不同渔船的鱿鱼分开装载。

9、乙方可根据运力和渔场情况,在使用自有或租赁经营的船舶将货物运至渔场就近港口后,在中转港通过其他承运人的冷藏集装箱船运至约定目的港。

10、卸货地点:双方协商确定中国一安全港口安全泊位。如因国家政策变更导致的港口情况变化,可协商另一就近可用港口可用泊位。

11、责任期间:乙方的责任期间自货物在公海越过乙方船舶船舷起算,至到达目的港货物越过乙方船舶船舷止。

12、运费结算:甲方在收到乙方相应单据后应于运输船到达目的港前支付足额运费给乙方,如乙方未及时收到足额运费,乙方有权留置并处置货物而对甲方不需承担任何责任。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向甲方在船舶到达目的港前提供相应单据的,甲方也应在船舶到达目的港前根据乙方要求向乙方支付全部运费,否则,乙方有留置并处置货物的权利。

卸货完成后,根据港口理货报告,乙方可调整或者增开运费发票,甲方应在收到完整付款单据后一个月内付清所有款项。

13、因货物产生或与货物有关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因承运船舶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因甲方或其货物原因导致乙方额外产生的船舶或其他费用,由甲方承担。

14、货物报关和其他货物入境等相关手续由甲方及时办理,并承担费用。如果因甲方办理上述手续不及时,致使乙方船舶到达目的港而不能及时卸货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由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15、乙方运输船到达卸货地点卸货时进行数量清点,与甲方办理交接手续,卸货数量以乙方签字确认的目的港卸货时外轮理货单记载为准。

如乙方在中转港通过其他承运人的冷藏集装箱船将货物转运至甲方指定目的港,卸货重量以提单上的目的港过磅为准,若该港不具备过磅的条件,卸货重量以集装箱起运港过磅为准。

16、乙方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为甲方捎带船员。甲方应支付乙方船员伙食费每人每天6美元,并签登船带人保函,承担因乙方为甲方捎带船员产生的全部费用、承担的全部责任和面临的索赔和或处罚。上述船员的出入境和其他法律规定的必要手续由甲方办理,乙方可提供必要协助。甲方船员须在运输船靠港并办理下船手续后且港口国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方能下船,否则由此产生的费用以及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17、若甲方在卸货时发现货损和或货差,应在卸货当日书面告知乙方以及冷藏集装箱承运人,否则视为乙方交货良好和足量,视为甲方放弃向乙方索赔的权利;如果乙方和或甲方在诉讼时效届满之前无法与冷藏集装箱承运人就货损货差达成和解协议并收到和解款项,则甲方必须在诉讼时效届满之前对冷藏集装箱船船东提起诉讼以保护诉讼时效,或者甲方至少在诉讼时效届满之前10天将向冷藏集装箱承运人索赔的权利转让给乙方或乙方指定公司,并向乙方或乙方指定公司提供索赔文件,协助乙方或乙方指定公司向冷藏集装箱承运人索赔。否则,甲方无权向乙方索赔。如果短货不超过千分之三,乙方不需承担任何责任。短货超过千分之三的部分,乙方就该部分的运费按毛重计算退还甲方。对于甲方的货损货差和或其他索赔,乙方享有中国《海商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的免责和责任限制的权利。

18、乙方出具提单的情形下,经过甲方确认出具正本提单后,甲方要求更改或者重新出具提单的,须依据乙方的要求出具保函;甲方已经持有提单原件的,须同时交回全部提单原件。

19、甲方须对合同内容保密,不得泄露,也不得向他方提供合同文本;若要向他方提供,须征得乙方同意;未经乙方同意擅自提供合同给他方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20、如发生共同海损,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共同海损担保和其他相关担保,理算地为北京,理算规则使用1994年《约克安特卫普》规则。

21、如发生不可抗力,免除乙方的合同义务。

22、合同未列明的其他条款及条件按照1994年版金康租船合约执行。如本合同条款与金康租船合约条款有冲突,以本合同条款内容为准。

23、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适用中国法。

24、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盖章后生效。双方签订日期不一致的,以先签订日期为准。扫描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万诚船务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鱿鱼磷虾海上货物运输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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